#案件详情#
2.于2020年1月19日,范女士以“消瘦3年、腹部不适、呕吐半年”为主诉到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住院治疗。住院病历里是这么写的“该患于3年前因体型肥胖开始节食,体重逐渐下降,半年前体重下降约50kg,近半年反复出现进食后腹部不适,伴有恶心、呕吐…….3年来体重约下降60kg。”出院诊断:重度营养不良、双肺气胸、电解质紊乱-低钾低钠低氯血症、急性肾功能不全。本次于2020年2月3日出院。
3.2020年2月22日至2020年3月4日,范女士第二次到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住院治疗。
4.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4日,范女士第二次到大连大学附属中山医院住院治疗。三次住院费用累计23052.61元。
5.2020年3月4日,范女士向太平洋人寿递交资料,申请理赔。
6.2020年3月5日,太平洋人寿作出理赔决定通知书,决定解除范女士的2份医疗保险,退还全额保费,保险合同终止。(说人话版本:太平洋人寿拒赔了这个治疗费用,同时解除范女士的医疗保险,理由是未如实告知。)
7.事后范女士,把太平洋人寿告上法庭,一审范女士被判败诉;范女士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述,最终还是败诉。
#案情详解#
1.心安·怡医疗费用医疗保险。健康告知的第5条如下,5.是否曾有下列症状、曾被告知患有下列疾病或因下列症状或疾病接受治疗,A反复头痛或眩晕、晕厥、胸闷、胸痛、呼吸困难、肢体麻木、紫绀、咳血、呕血、浮肿、肝区疼痛、便血、黑便、血尿、蛋白尿、肿块、视力或听力下降、不明原因的声嘶、关节红肿或酸痛、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鼻出血、反复齿龈出血、长期低热、过去一年内体重增减超过五公斤;范女士的选项是“否”。
2.乐享百万医疗保险。“健康告知”事项,2.3.过去1年内有健康检查结果异常(如血液、超声、影像、内镜、病理检查等);过去2年曾住院(不包括剖腹产/顺产/鼻炎/急性胃肠炎/××/上呼吸道感染住院);过去1年内存在下列症状:反复头痛、晕厥、胸痛、气急、紫绀、持续反复发热、抽搐、不明原因皮下出血点、咯血、反复呕吐、吞咽困难、呕血、浮肿、反复腹痛、黄疸(新生儿黄疸且已治愈出院的除外)、便血、血尿、蛋白尿、肿块、结节、消瘦(体重减轻五公斤以上)、职业病、慢性酒精中毒、其他药品中毒、智能障碍、五官/脊柱/胸廓/四肢/手指/足趾缺损/畸形或功能障碍;范女士的选项是“否”。
在范女士的住院记录中主诉是这么说的“消瘦3年、腹部不适、呕吐半年”,同时在住院病历里是这么写的“该患于3年前因体型肥胖开始节食,体重逐渐下降,半年前体重下降约50kg,近半年反复出现进食后腹部不适,伴有恶心、呕吐…….3年来体重约下降60kg。”
而2份医疗保险中分别有问到“过于一年内体重增减超过5公斤”、“过于1年内存在下列症状:……反复呕吐…….消瘦(体重减轻五公斤以上)”,而范女士均选择了“否”。这份病历就是范女士没有进行如实告知的最有力证据。
最后即便范女士前后提出的2次诉讼,都以败诉结局。理由都是“未如实告知”。
#90保险点评#
身体肥胖固然不是健康的表现,但是节食减肥也不是值得提倡的事。特别是在短时间内暴瘦的,更是会严重危害身体健康的。因为减肥导致厌食症、营养不良的案例比比皆是,减肥瘦身还是要用科学的方法,逐步进行为好。
本文所述案件为“ (2020)辽02民终5409号”判决书中的之事实,非虚构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