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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公司破产问题的法律探析》之再探析

昨天友邦保险官微转发了一篇文章《保险公司破产问题的法律探析》(下文简称《探析》),阅读量很高,看到很多友邦业务员在转发,也有一个朋友发给我看,其实关于友邦的比较火的文章,我一定在朋友圈能够看到。

 

《保险公司破产问题的法律探析》之再探析

 

我想明眼人一定能够看出来,这篇文章的倾向是什么。

 

也就是说,大家明明说的是同样一件事——“保险公司破产对保单持有人的利益有没有影响”,援引的都是同一个法律条款,但是会有两个截然不同的倾向。

 

一派认为,既然有保险法,有偿二代体系,在破产这种极小概率发生的事件下面,保单持有人的利益都有保证,那何不挑性价比最高的产品买呢?反正有国家兜底。

 

一派认为,虽然有保险法,有偿二代体系,破产、被撤销这样的事情总是有可能发生的,如果保险公司破产、被撤销,可能有服务的问题,操作上的困境,那么还是要擦亮眼睛,选择规范经营,有雄厚实力、有足够信誉的保险公司,减少保单出现问题的可能性,才是为自己选对了“保险措施”。(《探析》一文的原文)

 

小保认为,消费者对保险公司的了解存在信息不对称的问题,是否规范经营,除非是被银保监会处罚了,其他你怎么得知它没有规范经营呢?就像这次某夏和某安被接管,其官微还冒出来喊冤的文章,经营者自称不知道哪里违规了,作为消费者的又怎么能够预测到?

 

说到雄厚实力,保费收入排名,2019年华夏第四,天安排第十;被接管前安邦人寿曾排第四,这些公司算没有雄厚实力吗?

 

如果按这样的标准,友邦保险也不能买啊,一、市占率很低;二、外资。最应该买的只能是中国人寿、中国平安。

 

如果同样的保障、同样的价格这两个前提下,消费者闭着眼睛选国寿、平安那必然是大概率事件。

 

可是国家为什么要批复这么多家保险公司,然后要放开利率管制,开放外资进入市场,建立偿二代监管体系,不就是为了让保险行业充分竞争,这样才能更好服务消费者,真正做大做强保险这个市场吗?

 

如果加入价格这个因素,在保费相当于大品牌7折甚至5折情况下,消费者还是为那增加的一点点安全感去选大品牌公司的产品吗?当各种信息更加透明的趋势下,选择小一点的公司的高性价比产品的消费者越来越多。

 

明明《保险法》、《保障基金管理办法》上面白纸黑字写的清清楚楚,银保监会屡次三番告知消费者大可以放心买保险,并且在发生安邦保险被接管和依法解散后,平稳过渡,未发生一起逾期和违约的情况下,

 

《保险公司破产问题的法律探析》之再探析

 

《探析》一文作者身为律师,还非常隐晦地告诉消费者,“未必能够安枕无忧”、“可能受到债权人狙击”、“可能会面临实际操作困境”等模棱两可的话语“吓唬”消费者,暗示消费者买保险不要掉以轻心。

 

买保险难道不应该把精力放在弄清楚产品、保障,多多关注产品条款上面,而是去“猜测”保险公司有没有稳健经营,是不是有雄厚实力上面,这就是《探析》一文作者想要表达的意思吗?

 

做律师还是要客观一点,写洗地文章的那点私心,其实很容易被看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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