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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款保险的起源、意义以及5个常见问题

 
最新不少细心的小伙伴在银行办事儿会有发现,银行多了“存款保险”的标识。 从11月28日起,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参加存款保险的金融机构,全面启用存款保险标识。
 
银行存款保险的起源、意义以及5个常见问题
为什么有存款保险,它的意义和功用是什么?谁出钱?保哪些?怎么赔?今天跟大家讲个明白。
1、存款保险的起源
从历史来看,美国是世界上最早建立显性存款保险制度的国家。而说到存款保险的萌芽,要追溯到19世纪的纽约。1825 年伊利运河的通航,一举超越费城,成为了美国最大的经济中心。但同时,又刺激了纽约股票投机和债券市场的高潮。而经济的繁荣,运河以及西部土地投机的盛行,带来信贷的迅速扩张。 两方作用之下,众多小银行纷纷涌现出来,其中很多是专门从事运河或土地投机,地方银行的发展出现了混乱局面。风口之下,银行业也出现了过热和危机,甚至亏空倒闭,民间对银行制度进行改革的呼声日渐强烈。
 

银行存款保险的起源、意义以及5个常见问题

19世纪的华尔街
1829年新上任的纽约州长马丁·范·布伦决定整顿金融业的秩序,其中一步是建立银行债务保险计划,这便是最早的存款保险的萌芽。从 1829 年到1858 年,先后有纽约州、 佛蒙特州、 印第安纳州、 密歇根州、 俄亥俄州和爱荷华州六个州开启了各自的银行债务保险计划,按照参保银行每年的资本存量征收保费,费率通常在1%以下。
银行债务保险计划的效果并没有特别好,各个州制度不同。直到1929~1933年,美国经历了百年一遇的大萧条,期间大约9000家银行破产。很多存款人的储蓄顷刻间化为乌有。为了避免存款人未来因银行破产而遭受损失。维持金融秩序的稳定,美国国会于1933年6月通过了《格拉斯—斯蒂格尔法案》,建立了联邦存款保险制度的模型。1950年,美国国会颁布的《联邦存款保险法》,世界上最早的存款保险制度由此诞生。
2014年,存款保险制度进入中国, 2015年5月1日,存款保险条例正式实施。
 
 
2、存款保险的存在意义
我国的商业银行一直以来处于国家隐性担保体系之下,给人感觉就是“大而不倒”,即使银行面临破产倒闭的危机, 国家也会采取措施保护存款人的利益。但若真出现危机,这种政府兜底模式显然不太合适。一方面加重了央行的负担,相当于纳税人买单,不合情。另一方面,“国家隐形兜底”这也会变相减少银行风险意识,认为反正国家要兜底,自己发展过程中就容易激进。而老百姓在购买金融产品时也会认为有兜底而缺乏风险判断,在遭遇危机时增加不少民生事件,不合理。
而存款保险制度作为一种显性的担保体系,打破了政府的隐性担保,可以有效减轻中央银行的财政和监管负担,可提高金融体系对风险意识,提高金融稳定性。
对于老百姓来说,存款保险也让老百姓存款有一定担保按照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来算,50 万的偿付额可以覆盖超过 99.6% 的存款人,极大程度上保障了存款人的利益。
而且,此制度的建立也能有效告知他们:银行买的相关金融产品,不是全部没风险的,遇到危机,只有存款保证50万安全。
 

3、谁缴费,保什么,怎么赔
谁缴费,怎么缴?
投保机构为银行,通常6个月缴费一次,每家机构、每次缴费的费率不是完全一样的。存款保险险费率由基准费率和差别费率构成,于风险较高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较高的费率,而对风险较低的存款类金融机构实行较低的费率, 比如对四大行实行的费率较低,而对中小金融机构来说会比较高。
保险费率的高低说明银行的经营管理水平状况的差异,公众可以从费率当中了解不同商业银行的经营水平。
截止目前,存款保险设立5年以来,已吸纳全国共4025家受存款保险保障的金融机构,规模突破千亿。
保什么?怎么赔?
根据条例,保障范围为:存款存款包括民币存款外币存款
 
但是,金融机构同业存款、投保机构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投保机构的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保险的其他存款除外。
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在触发赔付条件时,实行全额偿付;超出最高偿付限额的部分,依法从投保机构清算财产中受偿。
4、几个常见关心问题
1、银行理财赔不赔?
银行理财的本质是我们把钱委托给银行,银行作为投资管理人帮助我们投资,从中理财获得收益。银行存款就是一种银行和储户的借贷关系。两者是不同的。
在购买银行理财,签订的合同条款中,也有风险等级的评定,什么级别需要承担什么风险讲的非常清楚。
所以,银行理财并不是存款,绝大部分不保本,自然也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
2、社保账户里的存款、住房公积金存款赔不赔?
不在存款保险的覆盖范围。根据条例原文:社会保险基金、住房公积金存款的偿付办法由中国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另行制定,报国务院批准。
 
3、存款的利息算不算?
举个例子,我有49.5万元,存了几年,账上变成50.5万元了,若遇风险,怎么赔呢?答案是赔50万,利息也要算上。
 
根据条例,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投保机构所有被保险存款账户的存款本金和利息合并计算的资金数额在最高偿付限额以内的,实行全额偿付。
4、如何界定“同一银行”
这里要注意,同一银行的范畴,分行、支行是不算的。比如你有100万,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50万,中国银行北京分行50万,最终只能享受50万存款保险额度。
所以,如果你要存款100万,放在两家不同的银行。或者你和亲属各存50万在同一家银行,这两种情况是都可以享受100万的存款保险。
5、什么情况下存款人有权要求偿付被保险存款?
条例明确规定了存款人有权要求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使用存款保险基金偿付被保险存款的情形:
1、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担任投保机构的接管组织;
2、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实施被撤销投保机构的清算;
3、人民法院裁定受理对投保机构的破产申请;四是经国务院批准的其他情形。
为了保障存款人及时获得偿付,条例还明确规定,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应当在上述情形发生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足额偿付存款。
 
5、最后
存款保险的存在,也从侧面说明了在金融属性层面,保险的安全性更高,也“享有”更为严苛的风险管控,任何国家均是如此。
最后,存款保险不是什么新鲜事儿,但国家在这个时间点力推“标识”,让老百姓都看见,有没有什么深层次的意味?
 
你怎么看?欢迎给我们留言区讨论。
[1].中国人民银行负责人就《存款保险条例》答记者问.2015
[2].赵炳煜. 美国存款保险制度的起源研究.《商》2016年9期
[3].刘欣欣、谢明明 ,存款保险制度对我国商业银行经营管理的影响.农村经济与科技.2020,3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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